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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1  编辑:党政办供稿  点击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相关文件的通知。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作为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指定考点,现将2017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和内容
  2017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学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考试内容见附件;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
  2017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纸笔作答科目的考试日期为6月10日,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的实际操作科目考试日期为6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要求。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理学、管理学等)的人员,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但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工学类专业的员相应增加1年。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四、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本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佑(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具体专业见附件2),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五、成绩管理
  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考生须在2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六、证书管理
  职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将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全国通用,并实行网上登记制度,用人单位便于查询证书真伪。企业可根据证书等级来选择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服务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岗位,从业人员可通过考核来提升自身职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
  七、组织报名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采用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考生可于本通知发布后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调协的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也可于5月18日前直接到当地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日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爱理报名申请。
  八、联系方式
  为配合申报者参加考试,本院拟安排时间开展考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成教部培英楼104室
  联 系 人: 姜老师 0579-82173729
       周老师 0579-82173795

附件下载: 2017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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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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