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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9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院方”)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采购项目拟通过市场询价校内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    采购饮料品种、规格及控制单价

品种

品牌

规格

单位

招标控制单价

(元)

预计年采购

金额(元)

矿泉水

今麦郎

500ML

0.52

100,000.00

矿泉水

农夫山泉

550ML

1.1

矿泉水

农夫山泉

380ML

1.1

阿萨姆奶茶

统一

450ML

3.2

果汁

统一

500ML

2.27

诚实豆

统一

250ML

1.8

可乐

百事

500ML

2.29

雪碧

中萃

500ML

2.29

雪碧

中萃

1.25L

4.47

酷儿

中萃

1.25L

6.25

小茗同学

统一

480ML

3.87

鲜橙多

统一

450ML

2.54

冰咖啡

统一

500ML

4

奶茶

统一

250ML

1.88

红、绿茶

统一

500ML

2.2

旺仔牛奶

旺旺

245ML

4.08

椰汁

椰树

330ML

3.71

加多宝

加多宝

330ML

2.29

水趣多

统一

500ML

3.87

纯牛奶

蒙牛

250ML

2.7

海之言

统一

500ML

3.2

果粒橙

美汁源

1.25L

6.25

AD钙奶

娃哈哈

220ML

1.46

八宝粥

娃哈哈

360ML

3

优酸乳

蒙牛

250ML

1.33

真果粒

蒙牛

200ML

2.75

太魔性

统一

250ML

1

鲜橙多

统一

315ML

2

矿泉水

农夫山泉

1.5L

2.3

院方预计年度采购金额约1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院方年度实际需求为准,院方不保证最低供应量。

二、合同期限:壹年。如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良好、无违约情形、双方合作满意且饮料品种、规格及单价不变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但最多可续签两次。

三、资质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向采购人交纳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质期要求

货到验收时剩有质保期的天数不得少于生产厂商标注整个质保期的2/3天。

六、送货要求

1、中标人应当按照院方提供的配送通知单要求,须在4小时内将所需饮料送至学院食堂的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中标人须按照院方的电话通知要求,在90分钟之内送到。

2、提供的饮,须有完整的包装和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

3提供的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其获得所售途径的合法性并保证自身拥有该商品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4、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院方须对被投诉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换招标饮料品种,若确需变换的,则须重新招标。

七、验收

1、在验收时,院方须认真检查每一饮料的质量和包装,确保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

2、如发生所供饮料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院方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类饮料进行抽查。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饮料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一律无条件退货。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饮料存在质量问题的,则已送达的同批次饮料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八、违约责任:

为加强管理、做好院方饮料定点配送工作,中标人必须接受金华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检查将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用户投诉等多个因素。

1、违约处罚

在院方食堂饮料定点配送服务期间,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院方将对违约中标人作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

(1)院方撤销违约中标人部分配送份额;情节严重的院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学院饮料定点配送单位的资格。

(2)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对院方或使用食堂(部门、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取消其参与下一轮学院食堂饮料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的投标资格;

(4)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院方将其不诚信行为列入“黑名单”管理。

2、违约情形的认定

(1)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院方指定招标饮料,超过三次的;

(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使用食堂或部门正常使用,超过三次的;

(4)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销售价格,超过三次的;

(5)属于履约保证金执行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经查实的;

(6)存在虚报、瞒报饮料数理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饮料,经查实的;

(7)被使用食堂或部门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

(8)擅自将饮料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

(9)通过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

(10)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

(1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12)因中标人原因给院方或使用食堂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

(13)因中标人原因在使用食堂校区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

(1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付款方式

1、合同货款及费用的结算:由中标人凭饮料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在每月5号前向学院申请结算。单价确定,以控制单价为基准,根据中标方下浮率下浮后的单价为每种饮料的结算单价。

2、结算额度:每月底前产生的货款在次月结清。每月结算的款项将于次月10号(遇有节假日顺延)前结清。

十、询价程序

1、各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信息服务-招标信息栏中获取招标信息(http://www.zttc.cn/xxfw/zbxx.htm),自行下载询价公告和报价单。

2、各投标人填写好报价单后与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一起用信封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项目”报价单、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单位名称。

3、报价单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于2021年8月26日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8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投标资料院方将视同无效。

4、院方于2021年8月26日8:30时开启各投标人的报价单(各报价人不参加),由院方招投标小组及相关人员根据投标下浮率最高者,确定为预中标方。

5、确定为中标方的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6、各投标人不参与具体开标过程,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7、如院方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标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招标。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方确定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与院方签订饮料定点配送合同,逾期作为自动放弃,院方有权没收询价保证金,并另行确定中标方。

咨询联系人:

陈老师:0579-82173815

邵老师:0579-82173825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采购项目价单

项目名称

预计年度采购

金额

投标报价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食堂饮料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100000

报价下浮率为         %

备注

院方预计年度采购金额约1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院方年度实际需求为准,院方不保证最低供应量。

注: 1、报价不得涂改,一经涂改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以预算价为基准值。

3、项目单价按中标下浮率折算,下浮率=(预算价-投标价)/预算价。

报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地址: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邮编:321015    电话:0579-82173808
全日制学生报名电话:0579-82173828    82176000    
驾驶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830    82172055    82178787
成人教育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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